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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取得死亡証明(表格12)及火葬許可証(表格3)或死因裁判官簽發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(表格11)後,首先須選擇殯儀館或長生店才能辦理預訂火葬爐,因申請火葬爐須有殯儀館或長生店蓋章,故應選擇可靠之商號議定葬禮費用才給予文件訂爐。註(如死亡四十八小時內須由直系近親才能訂爐;在四月至十月份,一般火葬期為一星期內,但到十一月至三月份,一般火葬期為十天以上)。 當取得死亡証明(表格12)及土葬紙(隨死亡証一并發出)或死因裁判官簽發批准屍體土葬證明書(表格11),首先須決定土葬地點及葬禮費用註(因一般土葬費用由港幣三萬元至幾拾萬元不等),同時選定心目中守夜地點、及出殯日期時期,然後選擇殯儀館或長生店辦理土葬事宜及安排出殯程序。 (在本綱頁有提供土葬地點、殯儀館、長生店、石廠等免費資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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